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

翻譯:棄於危難当中:leave somebody in the lurch

三國時,名流華歆、王朗曾經一路搭船避賊。王朗不顧華歆反對,多載一人遁難,後來,賊人眼看要逃到了,王朗便念把那人甩了,不意華歆卻反對說:“既已納其自托,寧能够慢相棄正?”(《世說新語·德性》)棄人於急難当中,用英文來說,就是leave somebody in the lurch了。


Leave somebody in the lurch這個成語,源自克裏比偶牌戲(cribbage)。這種紙牌戲由两至四人玩,用木釘跟有孔的木板記分。如果一圆贏得六十一分,另外一方卻還已贏得三十一分,分數低的一方就是處於不成扭轉的劣勢,也就是給left in the lurch了。現正在,人們習慣把這個成語的意义引申解做“棄(或人)於危難之中”,例如:

I am not one to leave a friend in the lurch.I will lend him the money.
(我是不會看著友人埳於窘境不减援脚的。我會借錢給他。)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